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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 |《新种子法》实施,肥料要改变采购方式了?

发布时间:2023-05-10 阅读量: 作者:元亨启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是为了保护和合理利用种子资源,规范品种选育、种子生产经营和管理行为,保护植物新品种权,维护种子生产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提高种子质量,推动种子产业化,发展现代种业,保障国家粮食*,促进农业和林业的发展,制定的法律。    
《新种子法》重点在于扩大植物新品种权保护范围及保护环节、新增实质性派生品种制度、加大伪劣种子打击力度并*了侵权赔偿制度、加强了种子资源保护,以上四个方面是新种子法的主要变化,其中扩大植物新品种权的保护范围及保护环节这一项会较大程度影响到农资销售渠道的改变。
保护范围
       扩大植物新品种权的保护范围及保护环节,其具体内容:为加强植物新品种知识产权保护,维护品种权人的合法权益,借鉴*通行做法,*新修改的种子法扩大了植物新品种权的保护范围及保护环节,将保护范围由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延伸到收获材料,将保护环节由生产、繁殖、销售扩展到生产、繁殖和为繁殖而进行处理、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出口、储存等。
实质性派生品种制度
       新增实质性派生品种制度,其具体内容:为激励育种原始创新,从源头上解决种子同质化严重问题,建立了实质性派生品种制度,明确实质性派生品种可以申请植物新品种权,并可以获得授权,但对其以商业为目的利用时,应当征得原始品种的植物新品种权所有人的同意。在*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77个成员中,有68个已经实行这一制度。
解读
        之前我国植物新品种权很难保护,核心原因有两项:一是种子同质化严重,品种稍有变异就申请新品种权,同质化严重导致维权难,引入实质性派生品种制度后,品种差异度低的很难申请新品种权,实质性派生的品种要求得到原始品种的新品种权所有人的同意,这样品种同质化的问题解决了;二是植物新品种权只保护繁殖材料不保护收获材料,销售端不受保护,而种苗、种植环节相对分散,前期打假维权相对困难,到了销售端不受法律保护,是新品种权维权困难的主要原因,《新种子法》从根本上解决了新品种权的保护问题,为下一步我国种业振兴打下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新种子法实施对农资销售渠道会产生什么影响呢?
        新种子法对新品种权的保护从繁育材料延伸到收获材料这项变化会极大的影响到农资的销售。
        案例:葡萄品种“阳光玫瑰”,前几年的价格*高达200元/斤,因为没有植物新品种权保护,短短几年间价格大幅度下行,现在好多地头价低至5元/斤,再持续发展几年,会导致很多种植户亏损,而现在新品种权保护能够维持产业链长期健康稳定发展。
       水果、蔬菜等高品质品种的溢价往往比较高, 基于《新种子法》的相关要求,植物新品种权得到保护,高溢价经济作物将持续构建全产业链生态,将促进种苗、肥料、农药进行标准化集中采购,既要保障食品*、杜绝农残及有害物超标,也要*高质量农产品生产,因此种植业全产业链生态构建越多,体系内农资的采购就会越集中,且这种趋势会越来越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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